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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有什么补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13:00    

伤残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伤残津贴

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生活补贴是指企业或社会保障部门为工伤伤残人员提供的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补贴,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的生活费用增加。

住房补贴是指企业或社会保障部门为工伤伤残人员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住房补贴,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的住房费用增加。

这些补助标准因国家或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金额和申请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工伤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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