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会带来哪些伤害
事故伤害可以分为以下20种:
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
车辆伤害:
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起重伤害:
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
淹溺:
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灼烫:
由高温物体、液体、气体等引起的烧伤事故。
火灾:
由火源引起的燃烧事故。
高处坠落:
人员从高处坠落的事故。
坍塌:
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由于底部支撑强度不足以抵御上部荷重,导致失稳垮塌的事故。
冒顶片帮:
矿山开采过程中,顶部矿石或岩石突然塌陷的事故。
透水:
地下水位过高或排水不畅,导致水涌入矿井、隧道等事故。
放炮:
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进行爆破作业时引起的事故。
火药爆炸:
火药及其制品在燃烧、爆炸时引起的事故。
瓦斯爆炸:
矿井中瓦斯浓度过高,遇火源发生爆炸的事故。
锅炉爆炸: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压力过大或其他原因发生爆炸的事故。
压力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压力过大或其他原因发生爆炸的事故。
其他爆炸:
除上述爆炸外的其他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
有毒气体、蒸气或粉尘等引起的中毒和窒息事故。
其他伤害:
除上述伤害外的其他类型的事故伤害。
这些分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全面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的事故伤害情况,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