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怎么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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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04:19:01
集体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
如有需要,到人才市场借出相关证件并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
到原籍办理
到原籍人事局说明户口迁回原籍,并请人事局在报到证复印件上盖章;
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
等待审批
待审批通过后,户籍科将通知本人(或父母),持户口本到户籍科打印入户人资料,增加户口内页资料。
户口迁移核准条件
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就业地或回原籍者。
审核证明材料
《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取)。
户口迁移手续
到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