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籍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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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7:19:30
迁户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申请书 :需申请人亲笔签名。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
居住证明:
如房产证或住房证明,以及房主同意迁出的声明书。
婚姻关系证明
已婚者需携带结婚证。
夫妻投靠需携带结婚证及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与其迁徙目标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关系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证明
务工户口迁移需提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新立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购房迁徙需提供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购商品房落户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以及购房合同。
投靠类迁移需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准迁证:
由迁入地派出所签发,用于证明同意迁入。
迁移证:
由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用于证明同意迁出。
其他附加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投靠直系亲属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营业执照》。
申请人不能到场办理时,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根据具体的迁移原因和目的地,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额外的证明材料。建议在办理迁户籍手续前,先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