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有哪些手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行为,涉及通过欺骗手段筹集资金。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
假冒民营银行名义
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
发行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
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关闭网站并携款逃逸。
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
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
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形成资金池。
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
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
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摩提弗”承诺静态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
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这些手法利用公众对高回报的渴望和对合法金融机构的信任,进行欺诈活动。投资者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