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有什么规定
关于测速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禁用测速的路段
限速低于80公里/小时(不含)的高速公路路段;
限速低于70公里/小时(含)的城市快速路路段;
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含)的城市普通道路路段;
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不含)的普通公路路段;
使用区间测速的,间距小于10公里的普通公路、间距小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匝道;
施工路段。
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数据无效的情形
非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
未报交警总队备案或审核的;
逾期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
移动测速设备为非正式民警操作的;
车载测速设备使用非制式警车的;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监控设备的。
测速警示标志
在采取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测速的路段,应安装测速警示标志;
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时,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制式警用车辆,但未强制要求设置特定的测试仪器摆放位置或安装测速警示标志。
移动测速设备的使用规定
在已经设定并且正在投入运行的电子监控系统周围三公里范围之内,严禁重复使用移动测速设施;
在本县、本市乃至本区域内统管的同一条道路上,沿同一方向进行测速,测速站点应设在六公里以上;
因存在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确需在距离固定电子监控系统三公里以内,或者是同一方向间隔六公里的区间之中使用移动测速设备的,那么在此期间内经由移动测速设备或固定监控系统所检测到的超速违法行为将不能获得多次惩罚。
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规定
在公路上设置测速点,应当选择安全且不造成交通堵塞的地点进行;
需要在路肩上设置测速点的,应当在测速点前方200M处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00M;
在高速公路上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应当通过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或者装有测速设备的机动车进行流动测速。
移动测速设备抓拍要求
移动测速点前方500米至1000米的距离,必须要竖立测速点告示牌,告示牌需要清楚明了,不得设置在隐蔽的地方;
流动测速拍摄只能在限速路段与解除限速路段之间进行,装设的移动设备必须是警用车辆,并且测速设备必须要再开阔的明显位置,不得将其在将设备进行阻挡或装饰;
流动测速设备抓拍到违法行为的车辆时,照片中不得出现其他移动物体,否则该违法行为记录无效。
起拍速度设置
因考虑到移动测速仪器的误差,移动测速仪的起拍速度值应略微高于测速告示牌上的限速值,一般起拍速度设置高于限速值10km;
例如,城区限速道路40km按照50km设定,城区快速道路限速60km按照70km设定,高速100km限速段按照110km设置。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测速行为,并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