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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生育险能报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5:58:00    

宿迁的生育保险报销金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具体假期天数包括: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30天、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其他费用

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费用,超过上述相应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合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建议

了解最新政策:由于生育保险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查看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

准备相关材料: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需准备相关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报销手续。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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