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厦门公积金
在厦门提取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通过微信提取
1. 打开微信,进入“我”的功能,然后点击“支付”----“城市服务”,定位城市为厦门;
2. 点击“五险一金“下方的“公积金”,选择“厦门公积金服务”,绑定个人公积金帐号;
3. 点击“在线提取”,选择“购房提取”申请;
4.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中。
通过住房公积金app提取
1. 进入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下载中心”--“掌上住房公积金app下载”;
2. 登陆app,进入主页 点击“实名认证”,根据操作提示,绑定本人本市一类储存卡;
3. 点击主页的“提取业务”,进入“提取受理”,在此页面选择提取原因申请“购房提取”,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转账到绑定的本人本市。
通过官网提取
1. 注册个人信息 登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点击“公积金提取”,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2. 申报提取公积金 登陆后,通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预留的手机号码验证后,进行申报“购房提取”。
3. 审核、到账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账到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
通过银行柜台提取
1. 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 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 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 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厦门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建议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法进行提取,具体操作步骤请按照相关指南进行,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