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标识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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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9 09:39:00
畜禽标识的时间规定如下:
新出生畜禽:
在出生后 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如果30天内离开饲养地,则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再次加施标识:
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猪、牛、羊应在右耳中部加施。
畜禽标识磨损或脱落:
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查验畜禽标识。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在畜禽屠宰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查验、登记畜禽标识。屠宰经营者应当在畜禽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存、销毁。
综上所述,畜禽标识的时间要求是在新出生后30天内进行加施,并在特定情况下(如离开饲养地或引进国外畜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识的加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