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怎么分红
集团总部的分红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利润核算
总部营业收入:集团旗下各分公司所产生的核算利润总和的70%作为总部的营收。
总部核算利润:总部核算利润 = 总部实际营业收入 - 总部成本(包括编制内人员工资、高管薪酬、办公室房租、设备、水电、接待费用、学习费用、行业考察费用、产品研发费用、项目部或事业部的所有成本等) - 企业发展备用金、约定服务成本、风险提留金、学习成长基金(约30%)。
分红对象及比例
身股股东分红:核算利润换算成100%,身股股东按所占分红比例分红,具体比例包括董事长、集团总裁、集团运营总监、集团技术总监、集团行政人事总监、集团财务总监,分别为10%、10%、5%、3%、2%、2%。
原始股东分红:所有身股股东分红后剩下的部分再次换算成100%,作为原始股东的分红,各股东之间按照股东占比实行分红。
分红条件及流程
前提条件: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需通过股东会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分红决议:公司通过了分红决议但集团不执行的情况下,股东有权起诉集团及时支付红利给各位股东。
缴纳税款与弥补亏损:在分配利润之前,公司应当完成缴纳税款和弥补亏损,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则按决议提取。
其他分红方式
股份回购:公司可以用当年利润回购股份,减少股本,提高每股收益。
送红股:公司可以用当年利润给股东发放新股份。
转增股本:公司可以用盈余的公积金增加股本。
建议
明确分红政策:集团公司应明确分红政策,包括分红比例、分红条件、分红流程等,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遵守法律法规:在分红过程中,公司需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沟通与协商:在分红决议过程中,应充分沟通与协商,确保各股东的利益得到保障。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集团总部可以有效地进行分红,确保各股东的利益得到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