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25:00    

2. 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3. 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4. 向受要约人发出

5. 以明确形式发出

6. 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

要约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定人。

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内容必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具体明确,不含糊不清。

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要约的目的是为了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并且要约人表明愿意受其约束。

向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必须发给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以明确形式发出:

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如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必须实际传递到受要约人,受要约人知晓要约内容。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相关文章

2025-01-28 03:45:30
2025-01-27 19:58:00
2025-01-25 05:17:30
2025-01-23 12:51:30
2025-01-22 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