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凭合同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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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07:47:20
深圳的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凭产权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部门领取空白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填写《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备案。
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原件)。
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原件)。
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提供出租屋编码卡(原件)。
网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租赁】可找到各区对应办理入口。
窗口办理
申请人自行将纸质材料现场提交给住所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承租人以租赁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均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需要提供抵押合同和银行或抵押权人开据的同意出租函。
出租方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的方式,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