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抗日遗属补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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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9 04:32:30
陕西抗日遗属的补助标准如下:
定期抚恤金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调整为25440元/年。
生活补助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27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85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85元。
遗属生活补贴标准
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村420元/月;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595元/月,农村405元/月。
生活困难补助
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
其他补助
符合特定条件的遗属,如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0%。
建议:
定期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为25440元/年,即每月约2120元。
生活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为每人每月1270元(中央财政1085元,省财政185元)。
遗属生活补贴:根据遗属类型不同,每月补助金额在430元至680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遗属的户籍(城镇或农村)。
生活困难补助: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这些补助标准旨在保障抗日遗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额外的支持。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补助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