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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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6:44:00
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用于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国际条约:
我国缔结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这些法的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明确了各类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