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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事故认定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0:49:21    

开具事故认定书的流程如下:

现场调查

交警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会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

调查方式包括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等。

若需要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可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进行检验、鉴定。

责任划分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或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或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制作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认定书应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复核、调解、起诉及期限。

送达与领取

交通事故认定书无需当事人自行领取,交通部门会直接送达。

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等相关材料到交通部门领取认定书。

复核与异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

注意事项:

简易程序认定书:对于现场事实简单、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直接在12123平台上上传事故信息,线上即可快速出具事故认定书。线下处理的交警也能够在当天或第二天开具认定书。

一般程序认定书:若交通事故中造成轻微人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将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请按照以上流程办理事故认定书,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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