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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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23:53:00
控股股东在行使其权利和职责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规范改制重组行为
确保在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社会职能分离,非经营性资产剥离,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诚信义务
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提名程序
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避免不当干预
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及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尊重公司决策
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的权益。
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实行人员与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出资注意事项
用于投资的实物应为投资人所有,未做担保或抵押;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必须经过评估且有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出资的实物或无形资产必须经过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公司章程应当就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注意事项旨在确保控股股东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