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怎么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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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5:51:30
成立分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办理前置审批项目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提交上述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将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刻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申请发票
分公司需要申请发票。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等。
注意事项: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