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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怎么创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51:30    

成立分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办理前置审批项目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提交上述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将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刻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申请发票

分公司需要申请发票。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等。

注意事项: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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