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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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05:00:11
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主要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居住地等),并声明双方都无配偶,符合结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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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民政局
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表格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提交申请
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和声明书给工作人员。
审核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注意事项
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或冒名顶替。
提供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需出具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确保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且自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提前查询并预约办理时间,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