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官司要什么材料
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告身份信息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以证明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
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被告身份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如公安部门或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所载。
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的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遗产证明
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证明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及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
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共有财产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
遗嘱及继承权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及复印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其他相关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证明材料,如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法律文书
起诉状,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写清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由原告本人签字并写清日期。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的代理人是自然人,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如委托代理人是原告近亲属以外的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推荐函。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和提交,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证据的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