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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违章多久交罚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47:30    

滕州违章的罚款应当在 接到罚单后的十五天内给缴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现场违章:

如果违章被交警当场查到并确认签字,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个工作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每天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电子眼监控拍照:

如果违章是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车主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建议:

及时缴纳罚款:为了避免产生滞纳金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建议车主在接到罚单后尽快缴纳罚款。

确认违章信息:在缴纳罚款前,务必确认违章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重复缴纳或无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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