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有哪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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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3:18:30
民法包含多个制度,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制度:
民事责任制度
确立民事责任的原则、条件和形式等。
民事主体制度
包括主体的各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监护、宣告失踪及宣告死亡、法人等制度。
物权制度
包括所有权制度和他物权制度。
债的制度
包括债与合同的一般规则、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各种具体交换关系的具体合同制度。
人格权制度
包括一般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制度
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发生的相关权利,如扶养、继承等。
知识产权制度
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等。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包括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包括合议制度、两审终审制度、陪审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
法人制度
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宣告制度
包括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指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利害关系人即可申请法院宣告其失踪或死亡。
时效制度
一定的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民法的基本框架,涵盖了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