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什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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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1:39:30
失信信息的申请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法院自动执行
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且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行为的条件时,法院将依职权直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过程无需申请人额外申请,是法院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和法律规定自动进行的。
申请人主动申请
如果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符合失信条件,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书,明确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以便法院审查决定。
具体申请步骤:
选择申请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下载“信用中国”APP、小程序进行申请。
也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协助。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认定单位或归集机构。
等待审核
认定单位或归集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修复结果
如果审核通过,相关失信信息将被移除或终止公示。
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是高消费和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的是其信贷、竞投标、开设公司等,并不限制其作为普通劳动者的权利。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失信信息:
如果需要解除失信信息,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解除失信信息申请书,请求法院在相关信息平台(如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删除失信信息。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如何申请失信信息和解除失信信息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