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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功效与实际备案内容不符 屈臣氏多款产品涉虚假宣传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4:32:00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楼纯

潮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认定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多款商品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其改正并罚款3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在其店铺“屈臣氏”内销售相关产品时,宣称的效果均无合法证据材料,属于虚假宣传的行为。当事人作为经营者,应对销售时对外公布的商品的功能、性能、效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应采取夸大、虚假、引入误解的手段对商品进行宣传,不应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书内容 图片来源:天眼查

尽管屈臣氏在调查期间主动删除了违法宣传内容,但仍未能避免处罚。

潮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处罚涉及6款产品,覆盖洗护、口腔护理、美妆等多个品类,包括:

力士植萃净澈香皂:宣称具有“保湿”功效,但未提供任何科学证据材料。

澳媛生姜强韧养发洗发水:宣传“防脱”功效,实际备案的功效仅为“修护、清洁、护发、防断发”。

滋源强韧修护氨基酸泡泡洗发水:同样宣称“防脱”,但备案功效为“修护、清洁、保湿、舒缓”等,无防脱依据。

云南白药牙膏:宣传“消炎止血”,但产品主要作用为清洁,无相关功效证明。

樱花/玫瑰/栀子花香氛手霜:宣称“3% 乳木果油滋养”“维生素E保湿”,但备案功效仅为“保湿、芳香”。

屈臣氏骨胶原乳木果柔润丝滑护手霜:宣传“滋养”功效,实际备案为“保湿、紧致”。

近几年,屈臣氏已经多次陷入虚假宣传的风波当中。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屈臣氏累计被罚20次,平均每年约5次。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2025年4月,涉及屈臣氏的投诉超 1.7万条。另外,母公司长江和记财报显示,屈臣氏中国市场利润连续六年下滑,2024年EBITDA同比下跌55%,门店数量从2020年的4115家缩减至2024年的387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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