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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发放!@白山人~1000000元汽车消费券来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00:50:52    



一、 活动时间与资金安排













































2025年3月25日9:00至4月20日23:59,发放汽车类消费券100万元。


二、发放平台













































此次活动选用中国银联“云闪付”发放平台,参与企业详见附件。


三、发放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体白山市消费者(含在白山市居住的非白山市户籍人员)。


四、类别及面额设置













































设三个档次:单次购车价格满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优惠2000元额度(百货及成品油类)消费券;单次购车价格满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优惠3000元额度(百货及成品油类)消费券;单次购车价格满20万元以上的优惠4000元额度(百货及成品油类)消费券。


五、领取及使用规则













































消费者凡在市区指定的企业购买各类消费品,在商贸企业促销活动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享受消费券补贴。消费券发放指定企业名单将在公众号、“白山发布”“浑江发布”“浑江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发布。

(一)消费券领取

本次活动在云闪付APP上开展,消费者需在3月25日-4月20日活动期间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后(非活动期间购车,不享受本次补贴),携带持身份证、绑定云闪付银行卡、购车合同、发票、带有活动期内付款时间的正规付款凭证(企业三联单除外)、机动车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贷款者需要额外提供贷款手续)在4月30日16时前到市商务局登记,办理购车补贴确认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后果消费者自负),市商务局审核后,通知云闪付平台为消费者配发相关额度的消费券,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汽车类消费券。消费券配发到购车者的账户后,消费者须在规定期限内(5月15日24时)前使用完消费券,过期做废不予补发。

(二)其他要求

消费者购买各档次车辆由于消费券数量有限,按照到市商务局备案先后排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原则。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某补贴档次数量超过设定数量,在消费券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各补贴档次可统筹调剂,但补贴标准按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由商家原渠道返还云闪付平台,该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本次活动,购买车辆须在浑江区域内缴纳税款及落照。

附件1:

























白山市区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附件2:

























白山市区使用消费券重点商贸企业名单

来源:市商务局

初审:孙晨

复审:李慧龙

终审: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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