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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15:30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房产证。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房屋已设定抵押权,需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房屋涉及法院判决或强制性转移,需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

若房屋为共有,需获得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若无法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可出具委托书并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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