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客运办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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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9 08:09:00
太原客运办的罚款金额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标准:
顺风车司机无法证明自己是顺风车
罚款金额:3000元。
出租汽车违规营运行为
拒载、拼客、甩客行为:
第一次:停运整顿三天、行政罚款200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10分。
第二次:停运整顿七天、行政罚款1000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10分。
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绕路、议价行为:
第一次:停运整顿三天、行政罚款200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
第二次:停运整顿七天、行政罚款1000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
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在客运出租汽车停车场、站或者专用候客区周边违规停车:
第一次:行政罚款50元、服务质量考核扣3分。
第二次:停运整顿1天、行政罚款200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3分。
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未取得客运出租手续、擅自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活动
罚款金额:5000元至3000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罚款标准适用于不同的违规行为和情节,具体的罚款金额需要根据执法部门的判断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