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应询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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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3:25:30
警察在询问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询问报案人
报案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等。
何时何地发生案件,即基本案情,包括被害人的伤害情况。
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或体貌特征等线索。
犯罪构成要件的询问
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行为人的年龄、犯罪行为的细节表现、行为人的主观表现等。
具体询问内容
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基本信息。
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外国人还需问明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入境事由等情况。
法律权利告知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询问方式
询问证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讯问犯罪嫌疑人
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其如实供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情况记明笔录。
传唤与拘传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进行讯问,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对已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在24小时内讯问,如不应拘留或逮捕,需立即释放。
记录与告知
询问过程应记入笔录,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