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哪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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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00:33:00
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部门是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具体核准程序如下:
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因此,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部门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核准程序包括直接判决和复核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