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0市(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人民网成都5月5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10市(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9日,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王忠诚的成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高翔的成都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茂禄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罗开敏为成都市财政局局长;
黄婉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谢华军为成都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贵勇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昕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盛莉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康宁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文文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章琳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伏瑚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倩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莎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缪泰的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赖力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冷雅民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苟峰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丽莎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俊峰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骏轩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典佶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冀川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何雨蔚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莎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笑雨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奇圣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高叶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叶丽雯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9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任命:
曾竞为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詹建卫的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洪涛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勇兵为自贡市统计局局长;
熊伟为自贡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华斌的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李波的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言福的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夏斌的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8日,攀枝花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批准任命:
白华为米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9日,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任命:
夏文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冯中兵的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韦的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邓章军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杰为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雨果为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俊任为绵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欣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广武为绵阳市数据局局长。
免去:
吴颖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军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琴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兴旺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坚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邱倩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邱倩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欧泳如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凤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邓红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燕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怡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伍艳玲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艺馨、查仕英、陈欢欢、陈丽娟、陈友军、邓健、范吕章、冯建、付鑫、高凌燕、哈莉、何海燕、何永毅、胡杰、胡西北、敬兴宇、黎桂容、李刚、李娟、李林、李明、李明、李霞、李大章、李树玖、李雨琦、梁彦松、廖学宇、刘萍、刘光文、刘剑芳、刘雪松、刘友东、龙涛、陆红梅、罗非、罗海艳、马豪、蒲利平、宋联洪、汪桂鹰、王梅、王俊婵、王丽娟、谢静、谢东梅、胥兴灵、杨芳、杨婷、杨春雨、杨代远、杨明亮、张芬、张鑫、张晓丹、赵强、赵洪林、祝银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宾宇、陈广玲、陈流畅、陈泽伟、代顺华、邓懿、邓婷婷、邓小娟、范峻源、何春梅、胡莉、胡慧琳、姜万蓉、雷琴、李朝、李才银、李瑞山、李运国、马维菊、彭绍兵、邱胜新、谭茈予、唐伟、吴丹、吴勇、夏悦、谢学忠、徐源松、颜伟、燕琴、杨方、杨念、杨晓春、叶帮文、叶红梅、叶贤兴、张嘎、张娟、张莉、张建红、张建荣、张力夫、张森林、张欣怡、张学理、张紫薇、赵晨羽、周瑞、周袁、祝娟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苏燕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锐的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罗华辞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薛真勇辞去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琳堤辞去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苏燕为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琳堤为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涛涛为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9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免去:
徐晖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4日,遂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韩麟的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宋建军的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宋建军为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奎南为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8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唐代祥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贾东的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职务;
邓华的乐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旭红的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文波的乐山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春刚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乐山市公安局局长;
魏阳东为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科君为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
李旭红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邓华辞去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资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7日,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免去:
张荣的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詹鸿的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毅的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吴勇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9日,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免去:
刘峰的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兰翔为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刘俊的阿坝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蔡怀东的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兰翔的阿坝州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磊的阿坝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孔勇的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世伟为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怀东为阿坝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韩图全的阿坝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黎明为阿坝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茂为阿坝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川鹏的州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绍娟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晓余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莲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行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苏琦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格桑曲珍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4月28日,甘孜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王军的甘孜州政府秘书长职务;
谭成的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丁淑娟的甘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鸿为甘孜州政府秘书长;
杨登学为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显峰为甘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